好房网

网站首页 科普专区 > 正文

天津暖气报停手续(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有什么规定)

2022-05-30 15:11:12 科普专区 来源:
导读 目前应该是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有什么规定方面的信息比较感兴趣,现在小编就收集了一些与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有什么规定相

目前应该是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有什么规定方面的信息比较感兴趣,现在小编就收集了一些与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有什么规定相关的信息来分享给大家,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接着往下看,希望会帮助到你哦。

1、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需要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

2、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管理;住宅用热户的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需要更新改造的。

3、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

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

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

4、供热设施的保修期顺延

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管供热设施

参考资料来源:北辰区政府——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说明: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