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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契税标准

2021-12-09 18:53:11 房产资讯 来源:
导读 核心内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对不动产继承人征收的一种税。下面,小芳边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契税不仅

核心内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对不动产继承人征收的一种税。下面,小芳边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契税不仅具有与其他税种相同的性质和功能,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权人财产权合法性的功能。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必须先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后才能准予纳税,并出具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的证明。

契税的特点:

契税属于财产转让税。

契税由物业承办人缴纳。

最近的契税变化:

从2008年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个人暂免征收印花税,契税税率暂降至1%。个人住房销售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减免收费政策,鼓励住房消费。

从2008年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契税税率将暂时降至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印花税;个人住房销售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此外,对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37号)购买的住房,即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购买的住房,经市政府同意,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商品补贴标准: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补贴为购房总价的1%;1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总价的0.5%给予补贴。

还可以领取一定比例的住房补贴。

契税是对拥有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不动产的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买卖、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对继承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将于1997年10月1日实施。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取得上述土地、房屋所有权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买卖、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所有权作为投资入股价格,以土地、房屋所有权清偿债务,以获奖方式受让土地、房屋所有权,以预购或集资建房方式受让土地、房屋所有权。契税按3%-5%的比例征收。

契税是指对合同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让税,由财产继承人缴纳。契税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应称为土地、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如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等。除了买、卖、赠、换之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还有很多方式。其中,常见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有两种,都需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获奖的是土地或房屋所有权;或者提前买房或者提前集资建房,只要你拥有了房子,就相当于买卖了房子。[第页]

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无论土地和房屋交易中发生谁,只要所有权全部转让,就必须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全国各地地方契税收入呈快速上升趋势。

各类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方式不同,契税定价方式也有差异。

契税有四种计税依据:

一是根据成交价格计算。t之后

二是按市场价计算。土地和房价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城市后,奥运村的地价立马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出让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不能是土地或房屋的原值。

第三,是基于土地和房屋交换的差价。随着二手房市场的兴起,换房已经进入人们的生活。如果A房价格30万,B房价格40万,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个房间的差价,也就是10万。同样,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也要以差价为基础。在平等交换中,差额为零,这意味着交换双方都免交契税。

第四,定价以土地收益为基础。这种情况并不经常遇到。假设在2000年,国家以划拨的方式将甲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三年后,经许可,乙单位转让了土地。那么,乙单位就要缴纳契税,计税依据是土地收入,即乙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由出让方缴纳,契税由受让方缴纳。

第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由承办人支付。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除考虑土地增值税外,另一方需缴纳契税。

3.房屋买卖:用房地产还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

使用房地产作为投资或股权转让。

如果你买房子或重建新房子,你应该按照规定纳税。

4.房屋赠与人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受赠人应缴纳契税。

5.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关注是否转让是一个关键点。

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取3%-5%的幅度比例,这是国家制定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8月1日发布公告。

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应纳税额的计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page]

  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今年新补充内容):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 同的契税税率。

  税收优惠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二、特殊规定

  企业公司制改造

  一般而言,承受一方如无优惠政策就要征契税;另外,要注意不征税与免税是不同的概念。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股权重组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但在增资扩股中,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来认购股份,则承受方需缴契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

  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合并、分立

  (1)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企业出售

  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企业关闭、破产

  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page]

  房屋附属设施(今年新增)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如停车位、汽车库等)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应征收契税

  其他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契税征管

  要先交契税,才能办过户手续,即先契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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