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网

网站首页 房产资讯 > 正文

租约维修结束房东需要知道的

2022-04-25 15:25:01 房产资讯 来源:
导读 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维修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双方都需要考虑关键因素。在租户的租约结束时,房东可能会发现他们的财产没有达到预期,从而给

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维修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双方都需要考虑关键因素。在租户的租约结束时,房东可能会发现他们的财产没有达到预期,从而给房东带来时间和成本。

虽然在这些情况下没有固定的义务,但有许多事情需要牢记。尼尔森斯 (Nelsons) 专门处理商业房东和租户纠纷的高级律师兼律师奥利弗·麦克斯韦 (Oliver Maxwell) 进行了讨论。

承租人在商业租约中对物业条件的法律义务取决于租约的内容以及维修标准是否与租期开始时的条件表相关联。例如,承租人可能有义务将房屋保持在“不低于时间表中规定的条件”,或者在没有时间表的情况下,一般有义务保持房屋“处于维修状态”。

然而,保持“维修”的义务和保持“良好状态”的义务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就像“装饰”和/或“重新装饰”的义务一样,通常在该术语的最后和某些周年纪念日.

租赁条件

在确定承租人的义务是什么时,根据租约对什么被剥夺或转让的定义也很重要。例如,“蛋壳”租赁通常仅限于内墙和地板覆盖物,不包括建筑物的任何“结构”元素。因此,承租人通常没有义务修理结构的任何部分。

相反,如果消亡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元素,则租户通常(但并非总是)有义务修复此类结构。这些通常被称为“全面维修租赁”。在租期结束时,房东将委托一个最终的破旧时间表,告诉租户在他们看来,租户需要做什么来遵守他们的维修和“让步”义务。

违反这些义务最终可能导致基于违反合同的损害索赔,例如违反租户的租赁条款。

如何定义“良好”的维修标准?

“修复”这个词通常伴随着其他形容词或短语。但法院一直表示,这些形容词对所讨论的义务几乎没有影响,只要它揭示了修复的意图。“良好”修复、“可租用”修复、“大量”修复和“足够”修复是几个例子,排列可能是无限的。

话虽如此,所有这些修改都意味着同样的事情,并且普遍认为租户应该承担任何工作——除了房产的年龄、特征和地点——它会使其适合新租户在与现有租户相同的条款。

房东选项

如果维修不符合房东要求的标准,同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租约的具体条款。这是管理双方关系的内容,但有些商业租约包括 Jervis v Harris 或“自助”条款。这些条款允许房东向租户发出通知,列出所需的维修并给出完成维修的时间表。通知到期后,房东可以进入物业进行所需的维修,并从租户那里收回任何这样做的费用作为债务。

除了 Jervis v Harris 条款外,租户违反维修义务可能会导致有权没收租约和/或要求赔偿损失。

但是,当租户可以要求 1938 年租赁财产(维修)法 (LPR) 的保护时,在试图没收和/或寻求损害赔偿时必须谨慎行事。当租赁期限超过七年且剩余三年或以上时,将采用 LPR 法。

在适用的情况下,房东必须首先根据 1925 年《财产法》(LPA)第 146 条发出通知,以查明已经发生的违约行为,例如违反维修协议,并向租户提供合理的时间来补救它们。然而,通知必须包含“不低于通知任何部分的文字”的声明,即租户可以要求 LPR 法案的利益。如果租户随后发出“反通知”,房东必须在没收或要求赔偿之前向法院申请许可。


版权说明: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