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网

网站首页住房公积金 >正文

青岛市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2022-03-09 16:48:37 住房公积金来源:
导读  申请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

  申请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及咨询。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点此下载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外,职工本人应在相关事项予以签字确认:

  (1)委托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2)委托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供关系凭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四)职工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文章来源:社保网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热点推荐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