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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民法典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2022-06-02 00:49:05 知识问答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民法典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方面的...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民法典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民法典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

一、主体。必须是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包括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疗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妇幼保健院(站、所)、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

二、行为的违规性。指医疗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规范等。

三、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即从心理上存在着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如果主观方面不是过失而是故意,不能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果主观方面属于意外也不能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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