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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更新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2022-05-26 07:38:04 知识问答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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