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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更新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否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定罪

2022-05-14 00:22:22 知识问答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否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定罪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否...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否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定罪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否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定罪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多次贪污处理,把各次贪污数额累加在一起,计做总的贪污数额。

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贪污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分),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
累计贪污数额时,应按刑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贪污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贪污数额不予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定义的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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