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网

网站首页百科全书 >正文

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形(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

2022-06-17 17:54:5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侵权债务,因此仍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以上内容转载自:华律网 如有法律问题请移步华律网进行咨询,本站不提供任何法律方面的咨询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热点推荐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